根據(jù)河南信恒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與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讓合同》,河南信恒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已將其對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河南信恒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與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聯(lián)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
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xiàn)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及其承債主體、清算主體等,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擔保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及其他責任等。
特此公告。
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朱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569076880
聯(lián)系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qū)鐵西路北段252號騰飛招商大廈201-6室
河南信恒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聯(lián)系人:楊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526894200
聯(lián)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務外環(huán)路2號河南傳媒大廈25層
河南信恒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安陽尚法企業(yè)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1日
公告清單(基準日:2018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擔保人及其他義務人 | 擔保方式 |
1 | 河南省安陽市家用電器總廠吹風機分廠 | 219,948.62 | 675,711.29 | 河南省安陽市家用電器總廠 | 河南省安陽市家用電器總廠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2 | 安陽市農用物資公司 | 135,000.00 | 214,755.39 | 安陽市農業(yè)生產資料總公司 | 安陽市農業(yè)生產資料總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3 | 河南省豫北棉紡織廠 | 6,322,638.99 | 18,204,282.91 | 河南省安陽汽車運輸總公司、河南豫北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安陽化學纖維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陽汽車運輸總公司、河南豫北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安陽化學纖維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4 | 安陽市鑫宏貿易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1,008,018.22 | 3,512,737.50 | 河南省安陽市五金交電化工公司、河南省河海貿易有限公司安陽分公司 | 河南省安陽市五金交電化工公司、河南省河海貿易有限公司安陽分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5 | 安陽市鋁箔廠 | 3,477,960.00 | 5,512,176.58 | ||
6 | 安陽市旭日工藝有限責任公司 | 200,000.00 | 1,004,561.75 | 安陽市文峰研磨材料廠 | 安陽市文峰研磨材料廠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7 | 安陽市糖業(yè)煙酒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經營分公司 | 516,140.00 | 800,526.30 | 安陽市糖業(yè)煙酒有限責任公司 | 安陽市糖業(yè)煙酒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8 | 安陽市天鋁門窗廠 | 375,969.18 | 772,144.86 | ||
9 | 河南省安陽市五金交電化工公司 | 4,828,000.00 | 10,673,844.29 | 安陽市糖業(yè)煙酒有限責任公司 | 安陽市糖業(yè)煙酒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10 | 安陽市安龍綜合開發(fā)公司一分公司 | 335,734.25 | 1,077,298.04 | ||
11 | 安陽市第三地毯廠 | 4,839,203.17 | 15,335,989.33 | ||
12 | 河南第二毛紡織廠 | 20,604,560.00 | 52858045.19 | 安陽市化纖紡織廠 | 安陽市化纖紡織廠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13 | 河南省安陽燈泡廠 | 370,000.00 | 338,296.35 | ||
14 | 安陽三環(huán)鐵路器材有限公司 | 300,000.00 | 666,249.26 | 河南省安陽市豫北建筑安裝公司六公司 | 河南省安陽市豫北建筑安裝公司六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注:
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余額、利息余額、費用,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及其他義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差補義務人等。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xié)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本公告如有漏登、錯登,以實際債權憑證為準。